GSO发布GC标识(GCTS)新的使用规则143
发表时间:2019-06-13 15:48 海湾阿拉伯合作委员会标准化组织(GSO)于2019年4月25日正式启用新版GSO合格追溯标识注册系统,针对新系统中出现的各项调整,GSO于2019年5月21日发布第二版GSO Conformity Tracking Symbol (GCTS)使用规则,对产品GCTS标识进行了修改,移除了GCTS标识上的NB四位代码。新规则采用最新版国际/地方标准,并给予2年过渡期,要求已获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过渡,以符合新版规则要求。旧证书将在过渡期结束后完全失效。 中心就规则变化做出如下解读:
具体要求 1. 针对2019年5月1日之前颁发的证书,包含NB四位代码的旧版产品GCTS标识仍然可以使用,直到: - 证书失效日(如果证书失效日期早于2020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如果证书失效日期在2020年12月31日之后) 从2021年1月1日起,所有新生产的产品上均需使用不含NB四位代码的新版产品GCTS标识。 2. 对于在这些日期之前生产制造的产品,在符合GSO LVTR技术法规的前提下,可以继续投放市场。 3. 对旧证书到期后,重新续证的产品强制使用新版产品GCTS标识。 4. 如果想在证书到期之前为产品更新新版GCTS标识,可在自愿的基础上与颁发证书的NB机构联系,以获得从GSO符合性跟踪系统下载的新版产品GCTS标识的电子文件。 5. 证书一旦被暂停、撤销或注销,持证人应立刻停止使用该产品GCTS标识。 一、 新版产品用GCTS构成如图所示:
① 海湾合格标识(G-mark logo) ② 追溯二维码 二、 产品用GCTS示例 三、 产品用GCTS的加施位置 1. 产品本体,铭牌(标签),如铭牌(标签)空间不足,仅加施在产品本体上也可以接受; 2. 在任何情况下,产品用GCTS都应该加施在产品主体的外部表面上或在某个无需借助任何工具即可轻易触及的零件上; 3. GCTS加施要求仅适用于产品主体,其他附加零部件无需加施,但如果产品由2个或2个以上主要功能单元组成,则均需加施GCTS; 可参考如下表格图例:
根据海湾低电压电气设备技术法规(LVE BD-142004-01)附件4的规定,GC标志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证书有效期内,持证人有义务保证其产品持续符合技术法规基本要求,并采用GSO或IEC最新版标准。 GSO或IEC新版标准发布后,给予2年过渡期; 对于已经使用旧版标准的GC标志认证证书,GSO要求于2019年3月31日之前更新到最新版本。 建议持证人在证书3年有效期截止前1年向指定机构提出续证申请,更新后的证书有效期仍为3年,持证人需一次性缴纳3年注册费; 原二维码(GCTS)维持不变;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指定机构需要对原证书进行审核: - 型式试验采用标准发生变化; - 产品发生变化; - 认证要求或解释发生变化 |